2025全国两会
x

注册新用户

发送验证码
立即注册
X

修改密码

发送验证码
修改密码

黄山市公安局通告!

2023年01月08日 20:45:00 来源:黄山新闻网
微博
Qzone
微信
微信扫一扫打开分享

黄山市公安局

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黄山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保持不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及各区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外为限放区,限放区域内春节、元宵节等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七)山林、风景名胜区、公园;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非指定地点。

四、全市公安机关将加强巡逻查控力度,对于违规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并积极劝阻、制止、举报违法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黄山市公安局
                             2023年1月8日


附:黄山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示意图


编辑: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