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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医保局通知!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

2023年01月03日 16:43:13 来源:黄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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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市医保局及时转发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12月29日出台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并召开部署推进会议,全面调度系统改造,推动政策落地,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全力做到“两及时、两确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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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正如:“目前,我局已向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转发文件,要求从文件印发至2023年3月31日,提高新冠感染门诊保障待遇,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通知要求,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或在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或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编辑: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