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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黄山海关联合发布关于重型柴油车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国6a阶段要求。
据了解,202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5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以计算机系统受理时间为准),车主仍可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将无法办理。
编辑: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