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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政策已审议通过,于2025年7月9日印发并实施。
该《办法》扩大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受益范围,将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等方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全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打破了传统就业形式的限制,让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红利。
《办法》实行灵活缴存机制,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在市公积金中心每年公布的上下限范围内(上限24545元、下限1870元)自行确定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可在10%至24%内灵活选择,资金全额由个人承担。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缴存人,支持自愿退出后可全额提取灵活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保障资金使用灵活度。
该《办法》打破以往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到柜台办理开户且所需材料多的限制,以“高效便捷”为核心,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线上依托“黄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实现开户、缴存、查询、提取等业务“全程网办”;线下在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及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都可办理。
基于灵活就业人员全额自愿缴存的特征,《办法》推出系列支持政策。多因提取,无论是付房租、买新房、还房贷等多种提取情形全覆盖;保障贷款同权,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可贷32万元;给予缴存补贴,凡成功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满12个月,且期间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记录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享受一次缴存补贴,补贴金额按其近12个月正常汇缴总额的0.5%计算,且最低发放额度不低于50元,补贴资金将在符合条件后的次月直接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补贴政策试行2年。
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布,标志着我市在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让每一位灵活就业人员都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实惠与便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立和表示。
编辑:叶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