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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维护妇女权益的“娘家人” ——记省三八红旗手潘凌云

2023年03月09日 09:18:40 来源:黄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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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检察工作近三十年,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潘凌云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多年来坚持不懈努力探索以履行检察职能为依托,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为此,她也曾多次受到省、市、区的表彰和奖励,这次又成功获评安徽省三八红旗手。这对潘凌云来说,不仅是对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鞭策和一份责任。

1995年,潘凌云从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屯溪区检察院,先后在办公室、反贪局、职务犯罪预防科和政治处、第四检察部等部门工作,不论是待在业务部门还是综合部门,她都能主动探索新方法、新路子,想方设法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工作成效明显。2021年,她分管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荣获全国、全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完成“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旨在进一步规范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工作,避免多人、多次、多环节的重复询问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她还兼任工会、妇委会、女检察官协会等相关职务,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获得了大家的好评。

“维护妇女权益并不是一句大而化之的口号,我们以实际行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审查批捕环节、起诉环节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潘凌云等女检察官们敢打善拼,始终公正执法忠于职守,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办理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案件中,潘凌云还总结了自己的一套“办案经”,“我要求自己恰如其分地应用好情、理、法三个维度的攻势与感召,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潘凌云所在的巾帼文明岗曾经办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期间,在审查案卷材料时发现办案人员在某日询问女性未成年证人时无女工作人员在场,违反了相关规定,遂及时发送了纠正违法通知书。事后,潘凌云对涉案人员耐心说服教育,还积极与戒毒所联系,妥善安排她们前往戒毒。根据后续反馈,她们最终都成功摆脱毒瘾,回归家庭社会。在办理类似案件过程中,潘凌云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坚决维护弱者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

工作之余,潘凌云认真分析把握区域犯罪特点,加强对女性犯罪及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动向、犯罪走势的研究,找出规律和特点,积极撰写相关调研文章,以期为此类案件的防范与处理提供参考。

作为黄山市女检察官协会的一员,潘凌云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社区建设和妇女维权工作,积极为社区、村居服务。通过积极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检察机关受案范围、举报知识,为广大妇女释疑解惑,排忧解难。为减少家庭纠纷事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她还建议在联系社区、村居设立妇女维权工作站,并充分利用法制宣传的机会开展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教育活动。如今,潘凌云和院里十几位女检察官还当起了联系村留守儿童的“检察官妈妈”。

潘凌云是检察队伍中的普通一员,也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她将法律的睿智、理性与女性的柔韧、感性融于一体,以自己一点一滴的行为,了解妇女的所期、所盼、所感,谱写出一曲保护妇女权益的爱心之歌。


编辑: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