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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山市河长办印发了《黄山市基层河湖长履职积分激励办法(试行)》,这是全省出台的首个基层河湖长履职积分激励办法。
黄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河湖长制工作成效不断显现,其中基层河湖长特别是村级河湖长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激励基层河湖长履职积极性,促进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制定了本激励办法。
激励办法明确了激励对象为村级河湖长,并对村级河湖长履职获得积分的途径和数量做了具体规定,如完成巡河任务可获得一定的积分,巡河发现问题上报再加积分,河湖管护成效明显和获上级表彰等可获奖励积分,但如发现履职不到位或虚假巡河的则给予罚分。对年度积分位于前20%的由市河长办授予“优秀河湖长”,对所获得的积分由各地根据实际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编辑:洪书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