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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反映:我是在一中陪读的家长,住在梅林国际小区3幢。3幢的楼下店面安装了2台洗车自助机,启动时噪音很大,对我们楼上的住户干扰非常严重。物业曾答复会加强管理,可实际上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现在随着天气转晴,洗车的人也日渐增多了。马上临近高考,孩子夜间复习的时间也越来越迟,自助洗车机启动时如同电钻一般刺耳。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一类居民区昼间噪音上限为55dB,夜间噪音上限为45dB;二类居民区昼间噪音上限为60dB,夜间噪音上限为50dB。真心盼望有关部门能责令业主将自助洗车机移至它处。
黄山高新区住建局回复:经现场查看,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城市市区从事下列活动:(一)午间(中午十二点至十四点)和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施工、娱乐的;现已要求店主及物业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禁止在休息时段进行噪音作业。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不定时巡查。
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