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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反映:自己在屯溪上塘村5幢买了一套二手的公产房,房主说这里的房子没有配备柴间的,原来房管局答应可以将电瓶车停放在2幢尽头的小平房里面。可是现在这里的小平房被保洁人员占用,停放电瓶车需要收取费用。听众认为这一做法不合理,为何承诺免费停车的地方被私人占用收费?请有关部门帮助协调。
屯溪区昱中街道回复:该停车库由小区垃圾清运人员徐师傅管理,采取收费模式,一直对停放车辆收取管少量管理费,徐师傅夜间关门值班看守。
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