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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反映:我是黄山市市民,关于电瓶车雨棚的事我想反映一下。电瓶车弧形雨棚不占位,雨天、热天都很适用,而且边缘没有尖角不会刮擦路人。雨天穿雨衣不但不方便而且视线不好,安全隐患更大。老百姓出行不容易,特别是下雨天。希望有关领导从便民利益出发,站在老百姓现实角度把事办好,真正为人民服务,方便于民众。
市公安局回复:1、电动车加装雨棚改变了电动车外形尺寸及车身重量,加大了电动车驾驶员的视线盲区,在拥挤时,容易剐蹭到周围行人及车辆;且在道路湿滑、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下,雨棚的存在加大了电动车行驶时的阻力及影响电动车重心,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电动车加装雨棚后,因为雨棚的存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雨棚边角往往会加大交通事故损害后果。 电瓶车加装雨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属于违法行为。
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