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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反映:家中的电费是每两个月一交,今年2月1日按照以往的惯例到供电公司营业厅缴费,被告知电费还没有出来。为何出现这一情况?另咨询拨打95598了解到现在电费必须提前预交,请问是否有这一规定?
市供电公司回复:2019年1月24日抄永阜路小区用户表计时发现该处采集终端损坏需维护更换,采集系统数据不全,因此该小区的表计推迟到2019年2月1日抄表发行电费。 为满足广大居民客户便捷交费需求,供电公司已开始推广智能缴费业务。满足居民客户在线、灵活、互动服务需求。用户可以及时查到当前已使用的电费,提前发现用电异常。供电公司根据平等自愿原则,与客户协商签订协议,鼓励用户采取预存电费的缴纳方式。
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