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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反映:本人(女方)再婚前生育有两个子女,再婚后与现任丈夫生育有一个子女,丈夫之前无生育子女。请问夫妻双方目前是否属于独生子女家庭?能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市卫健委回复: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咨询人夫妻不符合本条规定,不属于独生子女家庭,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证。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0559-2590158
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