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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其妹妹几年前在休宁县流口镇黄林村买了一幢老房,近期重建房屋时发现,之前村里做电网改造的时候把在自家房屋旁边新建了一个水泥电杆,但事前并未通知,现水泥杆紧挨着自家阳台,存在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协助移走电线杆。
休宁县供电公司、流口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经现场核实,您反映的电杆问题在2020年电网改造期间,施工队就赔偿事宜已与您协商并达成一致,赔偿款已到账;2024年10月您以房屋建造为由要求移电杆,经您与第三方施工单位达成协议,当时确定方案为不移电杆,只迁移横担和导线位置,且第三方施工单位已于当月完成横担和导线的迁移,并得到您户的认可。近期您咨询的电杆紧挨阳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供电公司现场核查,您户因二楼房间建造的飘窗向外延伸导致紧挨电杆,但现场横担和导线已迁移,低压导线安全距离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并无安全隐患,供电公司无法满足移杆要求。如有疑问,请联系休宁县供电公司,联系电话:15855594282。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