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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本人是屯溪区的独生子女家庭,妻子是屯溪一家茶叶收购站企业退休的,本人是屯溪区事业单位退休。像这种情况,女方退休后是否有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1000元)?如何申请?
屯溪区卫健委回复如下: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屯溪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实施办法》(屯政办【2017】33号文件)文件相关规定,“企业职工退休时,每人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您妻子在改制时如果没有兑现,退休后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和退休证明到户籍所在社区申报。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