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立即注册
注册新用户
修改密码
《市民热线》网友反映:本人是屯溪区灵活就业人员,其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导致目前无法办理退休,请问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
屯溪区人社局回复如下:根据《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号)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时间为2011年7月1日,您首次参保时间晚于实施时间,故无法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屯溪区就业人才中心具体联系,联系电话:2534988。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