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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家住屯溪区荷花池新村,前几年受外出女儿的委托,将她的房子以58万卖了出去,卖房的人是原先这套房子的租户。购买了房子之后,对方向本人借钱,表示自己已购买房屋,保证还钱不会跑掉,并承诺给本人两分利,于是本人将54万借给对方。结果对方赖账,没有归还本人54万元,跑去外地打工。本人报警后立案,法院将原属本人女儿的房屋拍卖后,欠款还剩48万元。法院表示现在找不到对方,且他不止欠了本人的钱,总计欠款有600万元。本人现在85岁年事已高,同时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也不好,被骗了钱之后连住院费都负担不起。希望有关部门帮助处理,查看此案件进展,尽快追回本人的借款。
屯溪法院回复如下:您反映的情况,经本院核实系陈某兰与吴某林民间纠纷一案。经查,该被执行人吴某林在本院有各类民事案件40余件,涉案总金额600余万元,本院已于2018年将吴某林所有的坐落于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宇隆二街**幢**房产依法拍卖并通知您进行了参与分配。经本院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遂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具体情况执行法官已在执行时与您沟通)。后续本院将通过终本案件动态管理系统持续关注该案执行。若您发现被执行人任何财产线索,可将相关线索移交本院,本院将派专人核实,情况属实可恢复执行,发现确实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将依法进行处置分配。若发现被执行人具体位置线索可向本院24小时值班热线2352110提供。屯溪法院再次提醒您,民间借贷有风险,请务必核对好借款人资质信誉,必要时可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我们已2023年8月4日电话与您沟通,您表示理解。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屯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具体联系。联系人:周超;联系电话:0559-2319357。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