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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在2023年1月10日因歙县金川乡伏黄村房屋公共道路纠纷向歙县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除了在今年6月18日有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至今没有任何进度。请问这一申请进度如何?希望可以尽快执行。
歙县法院回复如下:经核查,该案于2022年12月27日因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完毕。后因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在玻璃棚上放棉布,申请执行人吴某英向我院执行结案通知书提出执行异议。2023年2月16日,我院立案进行审查,并于3月2日作出裁定书,撤销我院执行完毕结案通知书。2023年5月10日,我院立案恢复执行,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我院执行干警分别于6月8日、6月28日上门查勘。2023年7月15日,我院与金川乡干部约见了被执行人,向其解释了目前法院执行进展情况。该执行案件正在执行中,我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如再有不解之处请联系歙县法院信访组,联系电话:0559-6513296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