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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4月27日晚上8点开车经过休宁海宁物流园门口处,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了,导致本人的车辆受损。报警后交警到现场处理,事故认定对方三轮车负全责。但是后来该三轮车主逃逸了,只留下一辆被扣留的三轮车,上面有“黄山人寿005983”的牌照。交警部门回复找不到车主,无法对事故进行处理。休宁县保险公司也说通过该牌照找不到三轮车主。请问现在该怎么办?
休宁县公安局回复如下:事发后交警及时出警赶赴现场,当时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离开现场弃车逃逸。后交管大队事故民警依法将车辆扣留,并对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进行查看,由于事发现场的视频没有全覆盖无法追踪电动三轮车来时情况,后就电动三轮车的号牌及车架号委托黄山人寿休宁分公司工作人员查询车主信息,但人寿公司回复无法查找到实际车主。鉴于上述情况,办案交警与保险公司进行了沟通,像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可以代位理赔,于是于2023年5月8日出具了当事人宋其强无责事故认定书以便于保险公司理赔。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