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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在屯溪区凤凰佳苑小区购买了一套单身公寓,作为养老住房,交房后预备装修时才发现,这套房子的厨房没有烟道和下水道,与开发商沟通,对方表示可以赔偿一千元及若干水泥。本人无法接受这样的赔偿,这样的房子无法正常居住,希望开发商能解决厨房没有烟道及下水道的问题,让房屋可以正常使用居住,如果实在不能解决,希望可以退掉这套房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开发企业与反映人协商解决。因该楼盘开工建设至今已有十余年,当时设计中没有排烟和排水管道,开发企业表示可依法依规实施合理化改造,满足业主实际需求,并承诺会给予适当补偿。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方式向反映人反馈情况,反映人表示理解。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