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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的儿子原来在歙县一家事业单位(歙县黄梅戏剧团)工作,2000年就改制买断工龄。单位之前一直都缴纳职工社保及医保的,买断工龄后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又缴费大约5、6年。最近去人社局查询,得知单位之前所交养老保险都不算了,要从个人开始缴费开始计算年限。请问是什么原因?
歙县人社局回复如下:经核查,该听众的儿子2010年7月-2011年6月在歙县灵活就业缴费,2013年1月后户口转到屯溪陆续缴费,总共实际缴费5年8个月。关于在黄梅戏剧团的工作经历,需结合其个人档案并按照政策予以认定累计缴费年限。下一步,可以将其个人档案转到屯溪区提交人社部门审核确认。我局与听众电话联系并作了政策解释工作,听众表示理解。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歙县人社局养老保险股具体联系,联系电话:6514631。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