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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户口原来在安徽省宣城市,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并领取过独生子女证。前几年户口转到黄山市屯溪区,到了退休年龄,请问独生子女奖励1000元该去哪里领取?本人去过户口所在地屯溪区昱西街道询问,回复说要回原籍办理,但是现在自己的户口已经不在宣城,该怎么办?
屯溪区卫健委回复如下: 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该听众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1000元应在户籍所在地戴震社区申请,由屯溪区人民政府发放。昱西街道已经联系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宜。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屯溪区卫健委具体联系。联系电话:2596212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