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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屯溪区屯光镇草市村民,多年前就安置在草市花园小区。可是入住这么多年了,不动产权证一直未办理。请问该安置小区究竟何时可以办证?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如下:经核实,听众反映的不动产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动产已申请办理登记。听众需与安置单位黄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联系,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拆迁安置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前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黄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联系。联系电话:2350126。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