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注册新用户
修改密码
《市民热线》听众反映:自己的外孙女今年开始上幼儿园了,因为没有摇上公立幼儿园的号,所以自己就给外孙女在屯溪阳湖百鸟亭农贸市场旁的“红太阳”私立幼儿园报名了。开学后交了6000多元的学费,孩子上了19天就不上了。找幼儿园协商退还学费,本人的意愿是按天数计算,退还剩余的学费。但是幼儿园只同意退还400元,与自己的要求相差太大。本人是一名企业退休职工,女儿无工作,家庭经济收入低,请求主管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屯溪区教育局回复如下:我区各公民办幼儿园按照《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费〔2016〕92号)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或因病休假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部分预收的保教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退费方法:按1个月标准计算退费,退(转)园或因病休假天数连续每满30日(含星期六、星期日),退还1个月保教费、住宿费;连续不满30日的不计退费。”及2020年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我市疫情期间教育收费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开展正常学期及疫情期间停课退费工作。请来电人结合实际入园情况,到红太阳幼儿园核算退费金额。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