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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本人是歙县杞梓里镇磻溪村村民,请问新农合保险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望相关部门予以答复。
歙县医保局回复如下: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黄政办〔2019〕13号)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医药费用(不属于常见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范畴内的)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比例为35%,个人年度累计报销不超过4000 元(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经联系,该村民长期居住在南京,在南京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因系统暂时还不能进行异地结算,需将就诊的门诊发票、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就诊人员的社保卡、长期居住的证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提交到参保地的乡镇卫生院申请手工报销。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歙县医疗保障局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59-6519733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