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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本人前不久因感染新冠病毒,在自家附近屯溪黄口青山塘社区“国民诊所”看病、吊水。诊所开具了正规发票,但不到这家诊所是否属于社区基层医疗机构,这期间产生的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屯溪区医保局回复如下: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下发的紧急通知,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临时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听众反映的“国民诊所”就诊费用可以用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结算,但不在此次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已和听众电话联系,听众表示了解并满意。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