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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本人2022年12月中下旬因感染新冠病毒,去黄山市中医院门诊看病,医生给开了药方,由于药房里没有这种药,就让本人去药店购买,一共花费170多元。请问这笔钱能否纳入医保统筹基金进行报销?
市医保局答复:根据黄山市现行的医保政策规定,目前暂未将患者自行去药店购买药品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