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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休宁县五城镇龙湾村5组村民任某某,1975年的洪灾将自家房屋冲毁,孩子也在这次洪灾中遇难。后来本人又生育了一个孩子,且只有一个子女。今年满60周岁,去村委会咨询农村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情况,被告知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请问本人第一个孩子已遇难,现只有一个子女,为何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
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该听众反映情况部分不属实。经实地走访调查,该户先后生育三胎(其中第二胎违反计划生育,生育了三胞胎,均先后夭折)。按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故该户不能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五城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 7591766。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