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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一名保洁人员,2022年12月17日接到一家装修公司微信通知,去给屯溪玉屏府小区一业主家做保洁。做完后工资未支付,对方让本人去业主家讨要工资。自己是这家装修公司请来做保洁的,与业主无直接关系。请有关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屯溪区人社局回复如下:我局已电话联系反映人。反映人反映的工资实为给业主提供保洁服务的劳动费用,反映人经他人介绍提供保洁服务后业主将劳务费结算支付给了中间人,后中间人未支付给反映人。鉴于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务关系,已建议反映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该问题。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