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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咨询:2023年春节期间我市对燃放烟花爆竹是否解除禁令了?是否有相关规定?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回复如下:为减少环境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黄山市政府发布 了《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严格划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间。加大源头管控,禁止在禁放地点销售烟花爆竹。《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第五条 市中心城区屯溪组团、新城组团以下范围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其他范围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至花山大桥,南至徽杭高速公路,西至合铜黄高速公路、京福高铁,北至龙川大道、轩辕大道(规划)、皖赣铁路,以及四至沿线居民区。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