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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12月2号在屯溪同聚楼徽州宴餐厅消费2580元,开了普通增值税发票。但后来发票丢失,需要到酒店补开一张。酒店方说要收取10%的手续费258元。请问这一收费是否合理?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经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屯溪区税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诉求人消费情况属实,收取手续费没有法定依据,已责令该酒店退还收取的10%手续费258元,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发票丢失补办事项。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