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立即注册
注册新用户
修改密码
《市民热线》网友反映:本人家住屯溪区江南新城西区金杉苑6栋608室,之前每个月的水费都是20块到50块之间,不会超过50块钱。可这个月抄水表告知产生了200多块钱水费,经检查,是水表进水管漏水,不是自家用水或者其它造成的漏水。请问物业和自来水公司不定期勘察的吗?这个应该是谁的责任,200多块钱水费要我自己付吗?
屯溪区阳湖镇答复:柏山社区已经与物业进行对接,当时该户漏水时已报物业,物业已对水管进行修复,目前已不再漏水。
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答复如下:该户表后水管漏水,表后水管非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建设,属于房屋附属设施,漏水水费工作人员已与该听众联系,并妥善处理水费问题。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