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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反映:为什么屯溪中心城区有好多车子都贴了“货拉拉”字样,这是私自改装车辆,在马路上随处可见。难道交警部门允许私自改装车辆上路吗?
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并要按照相关规定到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和备案。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路检路查中重点关注此类车辆,一旦发现属于非法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将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其按规定进行变更登记和备案。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此类车辆的管理,重点查处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载物的长、宽、高违反装载要求、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和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