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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今年9月15日到屯溪区政府办公室递交了一份要求回购“贾家大院”部分房产的申请,一直到现场都没有收到回音。请有关部门给予本人书面回复。
屯溪区政府办答复如下:目前黎阳老街28号已用作建设“徽州乡贤馆”,对于听众提出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事项,目前尚不符合法定条件。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