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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咨询:请问黄山市职工病退需什么条件?在哪办理?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文件规定,病退办理条件: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申请办理病退。市直参保人员可携带材料到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综合窗口(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办理,联系电话:0559-2511984;各区县参保人员可咨询各区县人社局。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