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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多年前在黄山“欣徽天地”的溪东花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因开发商原因没有开具购房发票,只有一张收据。现在一直无法办理产权证,请有关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市税务局回复如下:1、溪东花园小区项目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根据听众反映的情况,可与开发企业黄山市新徽投资有限公司持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必要材料共同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听众所反映的购房发票作为涉税材料,需提交税务部门进行核税使用,可与开发企业联系开具购房发票。
2、经调查核实,诉求人反映事项属历史遗留问题,原黄山市新徽投资有限公司已经法院裁定破产,现黄山市新徽投资有限公司为重组后新企业。经协调,新公司同意配合诉求人开具发票。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