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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反映:我是屯溪区苹果山庄32幢101号的住户,在苹果山庄32幢与36幢之间有一条狭长的人行通道。几年前,苹果山庄36幢住户高某某私自在这一通道上栽一乔木,当初栽时我们就提出异议,他们说只是临时栽下到时要移走。随着时间的推移,树木越长越高,茂密的树叶已经遮挡了我家的窗户,严重影响了我家的采光和通风,而且还存在安全隐患。恳请相关部门对这种违反《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私自占用小区公共场地栽树严重影响他人居住权的行为予以处理。
屯溪区昱中街道回复如下:经社区现场了解,住户私自种植的树木为红豆杉,因红豆杉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砍伐需要了解是否违反相关法规。社区工作人员和36幢业主交涉后,业主最终同意在树叶茂盛时对树枝进行修剪,减少对其他户主的影响。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