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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束后才张贴招标公告是否符合程序

2022年10月19日 10:41:00 来源:市民热线

《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歙县岔口镇周家树村今年修建了一座凉亭“茶园亭”,工程结束后才张贴招标公告,请问这样是否符合招标程序?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歙县岔口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经查,茶园坪新建休闲文化长廊木结构部分工程量是经镇7月20日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周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协商的方式商定施工方(招标公告第三点上已注明),但因江南产权交易中心具体经办人在外出差,系统内公告无法出具。村两委会于8月4日商定由叶格龙承建茶园坪休闲文化长廊木结构部分,其余底座等基础部分为茶园坪组村民自建,施工过程由茶园坪支部及村民共同监督。待江南产权交易中心经办人出差完毕,系统内公告日期只能出具最新日期,目前项目该合同还未签订,项目还未验收。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