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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休宁县东临溪镇临溪村村民吴某某,是当地的种粮大户。为存放粮食在空地上砌了一块水泥地面,在自家房屋旁建了一间附属房。可是镇政府却来人将水泥地面及附属房都给拆了,说是违规建筑。本人搭建附属房及砌筑水泥地面都是为了农业生产,应予以保留。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休宁县东临溪镇政府回复如下:该户在2021年4月,未经许可,擅自将村集体400余平米土地硬化,准备用来晒粮,且在自建房边占用道路建房,经镇执法人员多次劝阻,仍屡禁不止。2021年5月22日,镇政府组织力量,将该户的违建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考虑到其实际情况,临溪村研究,并与其沟通,拟将村集体一块土地,借用或租给该户使用,解决晒粮需求。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