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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歙县雄村镇柘林村五保户吕某某,2016年政府发放了渔民证,承诺今后会给予生活补贴。请问这笔钱什么时候发放?
歙县雄村镇政府回复如下:我县2012年重新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2014年12月实行《船舶所有权》、《渔船检验》、《渔业捕捞许可》“三证合一”(即《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制度。渔民办理了《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在证书有效期内,这些渔民坚持年审,符合渔船和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应给予补偿。该户原办理的渔民证,早已失效。根据《歙县新安江渔民退捕工作实施方案》,该户不属渔民补贴政策范围。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