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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渚口乡大北村村民咨询农村低保补助标准

2022年09月14日 10:13:06 来源:市民热线

《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祁门县渚口乡大北村村民叶某某,今年42岁。无子女,患病多年,无其他收入。虽然已经申请了农村低保,但是每月低保补助只有320元。村里其他低保户都能拿到500多元的低保补助,为何本人低保金这么少?请有关部门予以回复。

祁门县民政局答复如下:我县农村低保补助是根据《黄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六章日常管理中第三十条,“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A类对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B类对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三级及以下残疾人。C类对象:除上述两类对象之外的人员”的规定,将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目前我县执行的标准是A类对象补助500元,B类对象补助400元,C类对象补助320元。因该听众属于C类对象,所以每月低保金为320元。如有不清楚的,请联系祁门县低保服务中心,联系电话:4519327。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