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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的房子2012年拆迁,由屯溪区政府发函给黄山市烟草公司及黄山市城管执法局,协调本人在屯溪城东花园小公园位置经营报刊亭,零售香烟。今年7月城东花园小公园开始进行改造,屯溪区城管执法局将本人的报刊亭给拆走了,说是影响市容市貌,需进行整改。本人无退休金,仅仅依靠该处报刊亭维持生活。听说该处小公园改造完成后还会建设一个小卖部,为何就不允许自己在此处经营报刊亭?只要有关部门同意本人继续经营,本人愿意按要求对报刊亭进行整改。恳请屯溪区政府帮助协调解决。
屯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复如下:经核查,7月份,因城东菜市场旁工商银行门口小公园氛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原公园内邮政报刊亭年久陈旧,与小公园提升改造后的整体氛围将严重不符,故我局配合市城建处、屯光镇将该报刊亭移除。针对“允许自己继续经营报刊亭问题”,我局正在积极协调处理中。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