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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一名大货车司机,常年跑祁门至宣城的运输线路。前几天收到祁门县交通运输局的一个电话,说本人2021年5月有一起非现场超限违章,已经上传要进行处罚。过了这么长时间,自己去找当时托运方的出货记录,以及收货方的入库记录,都显示自己的车辆没有超限。且从祁门县到歙县这一段道路有好几处监控和过磅点,如果能查询到当时的画面和过磅记录,就能证明自己并没有超限。请祁门县交通运输局再次调查核实。
祁门县交通运输局回复如下: 1.皖P18XX6于2021年5月3日15时32分,在G237线大北埠卡点K922+755处,经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显示车辆超限; 2.经我大队联系市支队三大队和休宁县大队,协查调取该车当天下午经过楠玛卡点和齐云山卡点的数据,显示无该车超限记录; 3.经大队复核,确认该起违章为设备误差导致,作无效数据处理。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