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立即注册
注册新用户
修改密码
《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歙县长陔乡霞坑村村民,在长标村有一块水田,几年前改种大豆,今年响应政府号召又恢复种水稻。种植水稻前将地里的大豆、玉米都提前收割了,请问能否享受青苗补偿?
歙县长陔乡人民政府答复如下:已通过电话答复咨询反映人相关情况,该村民所种的为长标村村民的土地,现由韶坑村青尖组三户村民管理种植。在推进水田复垦种植水稻工作时因沟通不畅导致该问题产生,目前已责成相关村组对户上进行核实登记,后续将按照征地附属物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