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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歙县深渡镇老街村民(姚某某),2020年有关部门将自家的土地全部征用了。虽然按当地标准给予了征地补偿,但本人没有享受到失地农民补偿金。本人结婚时将户口迁到了屯溪区,但一直没有工作,在家务农,且生活困难。村里其他土地被征用的村民都领取了失地农民补偿,自己因户口转出就不能享受很不合理。现能否将户口迁回歙县深渡老家,领取失地农民补偿金?请有关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歙县深渡镇政府答复如下:1.听众所反映“自家的土地被全部征用”与事实不符。经与村组调查核实,该听众父亲姚某某户登记使用土地承包面积总计为1.7亩。2021年5月深渡镇黄千高速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征用该户旱地3个地块0.455亩,另在2018年黄千高速项目时征用该户旱地4个地块0.7032亩,两次征用总计1.1582亩,占比登记使用土地承包面积68%,按照《歙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保障对象认定标准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姚某某户不符合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不列入保障对象。2. 听众所反映“村里其他土地被征用的村民都领取了失地农民补偿”与事实不符。经调查核实,深渡镇黄千高速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及黄千高速项目所涉及被征地农户均未领取失地农民补偿。3.听众所反映“能否将户口迁回歙县深渡老家,领取失地农民补偿金”,因姚某某户不符合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若户口回迁亦不列入保障对象。4.听众的父、母住房及政府兜底等政策享受基本情况:夫妻二人身体健康,现居住深渡镇深渡街126号,居住房屋于2012年修缮加固,当年享受政府危房改造政策补助4000元,住房安全;现父亲姚某某养老金补助发放130元/月,母亲吴某某养老金补助发放129元/月;姚某某自2017年1月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现低保补助发放429元/月;该户2020年享受政府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00元,2021年享受政府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500元。5.该听众自2019年户口外迁屯溪区后,已享受屯溪区当地廉租房政策,如生活确实困难,可向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相关政策享受。
深渡镇已在2022年4月对该听众进行了信访接访,详细宣传并解读了相关政策依据,送达信访处理意见书,听众表示十分满意。下一步,深渡镇党委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不符合失地保障政策农户)优先给予推荐工作就业,提供劳务信息、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安排村庄环境整治临时用工等政策倾斜,通过深渡镇特色小镇建设,在发展旅游经济,鼓励农户经营农家乐、民宿等方面持续做好服务。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