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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村2012年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

2022年05月11日 09:40:28 来源:市民热线

《市民热线》听众反映:屯溪区屯光镇尤溪村2012年征用村里的集体土地,当时按村里登记的有承包证村民人口计算,每人可分得6000元征地补偿款。村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当年每人先分配2000元,剩余的钱入股经济合作社。可是这么多年了,村民们一直没有分红。到村委会提出将这笔钱取出继续按人头来分配,却遭到村干部的拒绝。现在这笔钱还在村里,请问接下来究竟该如何分配?

屯溪区屯光镇回复如下:2011年至2012年期间,为确保市重点项目顺利建设,由尤溪社区组织实施依法对尤溪四两坞(国际艺术中心项目)、朱山坞(尤溪小学教学楼项目)、山塘尾(尤溪安置区二期项目)三个地块同时进行征用(征地总款100余万元,含经果林、承包田补偿费),并对三个地块的旱地(含自留地、开荒地、田磅道路等)征地款扣除15%提留外,按第一轮承包分得地人口为准(总人数800余人),参照分配方案实行人均分配。并经2011年12月13日、2012年1月2日两次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人均2000元分配方案并签订发放协议(可查看会议记录),不存在违规操作以及发放6000元之说。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