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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歙县桂林镇竦口村五保供养对象邵某某,3月13日生病在歙县人民医院住院。住院部不断地催促本人缴费,神经内科的医生说自己这种情况只能报销50%。因本人是五保户生活困难,多次向歙县桂林镇及医保部门反映,希望能帮助解决本人的医疗费用。
歙县桂林镇回复如下:五保户住院报销是按照医保政策来执行的,关于邵某军住院医院医生催其缴费及报销比例也是县医院按照医保政策及医院相关规定。鉴于邵某军住院,有极少的自付医疗费用支出及其他费用支出(2021年住院9次,总费用23716.84元,自费仅249.21元)。我镇在今年3月份为其办理了乡镇小额临时救助500元,已于3月14日打入其社保卡。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