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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休宁县海阳镇瑯斯村元溪组村民施某凤,去年村里进行农村厕改,本人家的厕所化粪池已经通过了验收,村干部答复可以享受厕改补助2000元。可是一直到现在补助款还没有到位。请海阳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督促尽快发放。
休宁县海阳镇政府回复如下:瑯斯状元村元溪组尚未开展整村推进改厕行动,前期农户自行改厕名单已记录,下一步,海阳镇将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名额,尽快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