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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本人是屯溪区屯光镇南溪南村村民吴某某,女,农村户口,今年59岁。只生育了一个女儿,请问能否享受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资金?
屯溪区卫健委答复:经与听众本人沟通,并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按照《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规定,农村户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可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独女户1200元/年/人,独男户和二女户960元/年/人。我区在此基础上,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行扩面,即对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享受年龄从60周岁提前到55周岁,奖励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60元。吴女士今年59周岁,属于独女户,已经享受区级扩面360元/年的政策,等年满60周岁方再享受1200元/年的扶助。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