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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及妻子的户口都在屯溪区荷花池社区,妻子已经65岁,参加的是居民养老保险。夫妻俩只生育了一个女孩,可退休到现在都没有领取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补助。听说居民户口退休人员可以享受一次性的补助,为何社区答复没有这一政策?请问究竟该去哪里领取?
屯溪区卫健委答复:经与听众本人沟通,以及联系昱东街道卫健办,并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按照《屯溪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实施办法》(屯政办【2017】33号文件)第五条第二款“独生子女职工及居民退休奖励”的规定。“企业职工退休时,每人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城镇自由职业及无业居民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可参照执行”。该听众妻子属于屯溪区的无业居民,已年满65周岁,尚未领取独生子女无业居民一次性奖励,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独生子女证去户籍所在地荷花池社区申请办理,荷花池社区卫健工作人员已联系约办。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屯溪区卫健委具体联系。联系电话:2596212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