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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歙县北岸村正在进行村中道路的硬化,由于原来的道路较窄,个别村民家门口的场地需要一并硬化。但村委会干部提出超出原道路宽度以外部分需要村民个人出钱硬化,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
歙县北岸镇人民政府答复:经组织联村镇干及村两委干部进行调查,来电人反映情况不属实。该道路硬化项目为生产便道硬化,已于三年前实施完毕。来电人三年前为个人出行方便,自行花钱硬化了门前场地。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