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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屯溪区杨梅山社区的低保户,已经申请了廉租房。听说有关部门对屯溪区低保对象另外还会发放每年600元的廉租房补助,而且社区有低保户已经领取了该补助。请问本人是否也能同样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屯溪区昱中办反馈如下:按政策规定,未享受到廉租房的低保户每年发放600元的廉租房补助。已享受廉租房待遇的,不在此列。
编辑:程峰